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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串烧音乐论坛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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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0 19:40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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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9-12-28 11:5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串串烧音乐论坛总规则

     

     

    欢迎您加入串串烧音乐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串串烧音乐论坛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关于注册
    串串烧的用户注册是免费的。
    为了避免纠纷和维护论坛纪律: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a、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b、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c、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d、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e、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f、图形、符号名字。

    二)论坛发贴基本要求
    A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秩序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8)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9)对于求购和寻价及事关其它位置产品好坏的问题将全部移到社区服务!
    对于论坛的无关话题,将直接删除或者转移,如发现自己的帖子不见了,请观看用户控制面板中"我的主题"

    B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1)不得散布不负责任的谣言;
    2)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包括发贴与论坛短信);
    3)在讨论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务请各方克制,涉及串串烧以外的纠纷我们一律删除,禁止使用过激性语言;
    4)不要发布毫无意义的空贴以及内容重复的帖子。
    5)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或资料时,必须注明作者以及所刊载的刊物/网站名。因转载而涉及的版权问题由转载者自行负责。严谨剽窃他人文章作为自己的发言
    6)对于本站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或者投诉可发到◤社区服务◥,不通过这个渠道对网站或者网站管理人员进行攻击谩骂者,按人身攻击处理。
    7)不允许恶意发贴、无聊顶贴、故意捣乱、制造事端、挑拨离间
    8)对于网站管理和帖子处理,本站管理人员拥有最终裁定权,在作出最后裁定后仍然纠缠不清者封用户名处理。
    9)任何个人或者团体、公司不得注册多个用户名(马甲),隐瞒真实身份,进行恶意攻击或者自我吹捧、炒做,一旦发现立即公布,并封用户名。对于部分屡教不改的团体及个人将屏蔽其关键词。
    10)对于未经许可转载本站原创文章的商业网站,本站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的权利,并屏蔽其关键词
    11)尊重知识产权,禁止在主讨论区出现涉及侵权产品的引导性和销售性内容!
    12)就事论事,围绕主题文明发言,禁止使用挑斗性质语言!

    (三)关于删除/关闭处理
    1、违反基本要求的主题/帖子,一律删除,对严重违反规则的发贴者将锁定用户名及屏蔽IP!
    2、为了保证论坛的生存,请勿谈时政类信息。对于这类帖子,一律删除;(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3、本站鼓励原创,转贴文章必须在主题标题前面加入[转贴]二字,不注明[转贴]的主题,一经发现为转贴的,一律关闭/删除;与串串烧无关的转贴,本站管理人员将酌情决定是否关闭/删除。
    4、避免在论坛里评论和指责其他网站和论坛的得失优劣,一经发现,将关闭/删除;
    5、对于有明显误导作用,或者有基本原理性错误的帖子,可以关闭或者删除;
    6、禁止在论坛发布任何商业性广告。一经发现,一律删除;恶意发广告的,一律封id、
    7、任何商业性网站或者机构,不得在串串烧论坛上发表具有商业性的主题,否则一律删除。
    8、串串烧音乐论坛是网上为会员提供音乐免费交流的平台,论坛不储存音乐资源。任何挑拨、影射、猜疑、攻击本站和会员关系的帖子将被删除,情节严重的发贴人要受到暂停ID 5天的处罚。


    (四)关于恶意灌水的严打
    灌水是每个论坛发展的大敌,当在论坛出现大量的水贴或在贴子后面出现大量的水回复时,论坛讨论的氛围就会受到很大的冲击,长此下去,良好的氛围就会散掉。另外,水的回复也是对楼主的严重不尊重。想灌水的会员,我们有温馨的水吧等待你!

    串串烧音乐论坛建设目的是大家提供一个温馨的音乐交流平台,大家应该是开心无约束交流,严格的时候适当轻松,太泛滥就需要严格,我们对灌水会有一个控制尺度,重点针对对象是恶意灌水者,但对于灌水定义必须严格,也希望大家共同维护串串烧音乐论坛的良好气氛!

    灌水发贴和回复是指以赚取积活跃积分、以现实商业利益为目的 、或以其他为目的而发表的内容被本版规认定为灌水的帖子。

    灌水细致定义,欢迎大家补充:
    1、提倡尊重他人劳动成果,请务必认真回复!杜绝简单回复如:dddddd、顶、好、沙发及表情图标。
    2、凡是与音乐主题无关、毫无意义的回复、只顾占头几位回帖位置、以及用文字拼出的图案,该类回复最高可以扣10分或者直接扣除威望;
    3、一个ID一天内在同一版面连续发内容一样的回帖也应该视为灌水,该类回复最高可以一次性扣10分;如果在不同版面发内容一样的回贴应被视为恶意灌水,一经发现并确认,处以禁止发言;除有必要交流,特殊版块,或技术问题,禁止在同一主题下连续无间隔回复,该类回复最高可以扣5分或者直接扣除威望
    5、完全抄袭楼上回复者文字的,或仅仅把楼上回复改一两个字就回复的,同样视为灌水,该类回复最高可扣5分;
    6、发过主题贴后又在后面马上自己回贴的行为(沙发),应该以教育为主,该类回复最高可以扣5分;
    7、不知道是谁先发明了把复贴主题的头一帖称之为“沙发”,结果就出现了许多诸如“沙发”、“传说中的沙发”、“沙发好舒服” “坐沙仔细看”“沙发没了坐板凳了”等的回复,以后凡是单独的以此为回复将被视为灌水,而在帖子里面除此之外还有精辟的回复内容则不算灌水,该类灌水回复最高可以扣5分;
    8、在回复内发现病毒链接,广告贴,最高可以处禁止访问,情况严重的可由管理员处以 永远禁止访问
    9.对于5贴以上连续恶意灌水和发布引导性的恶意灌水贴者,将直接限制ID或锁定ID!
    10. vip级别会员具有扣分和加分的权力
    以上只是细致规则,重点处理对象为在≡休闲娱乐≡以外的区域恶意灌水着,恶意灌水者将限期锁定ID,严重者将关闭ID或者锁定IP!

     

     

    本规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串串烧音乐论坛管理员会议
      本规定2010年12月1日执行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5 经验 +15 恶意灌水 +1 收起 理由
    DJ-阿明 + 15 + 15 + 1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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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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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4-19 11:44:01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建议

    建议我们做小互动比如说,我爱记歌词,每个人接一句 成语接龙、故事接龙
    回复 支持 1 反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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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推荐
    发表于 2010-4-19 11:43:21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建议

    建议我们做小互动比如说,我爱记歌词,每个人接一句 成语接龙、故事接龙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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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9-24 20: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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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9 17:50:09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的,没有这些乱发的,论坛会更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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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8 20:26:49 | 只看该作者
    已学习,十分支持论坛规则,多多学习,指教。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0-4-20 06:2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九连墩 的帖子

    菜鸟明白了,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0-4-20 07:0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九连墩 的帖子

    菜鸟明白了,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0-4-23 17:36:08 | 只看该作者
    好是好,验证很麻烦哟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0-4-27 20:50:29 | 只看该作者
    菜鸟进来学习的,支持论坛规定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0-5-6 13:00:0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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